如果要為這篇文章下個副標題,那大概就是「訴訟判斷的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一組許多個法律問題」吧。
常常會有民眾來向我請教問題,我回答完,對方接著又問:這案子如果訴訟解決的話,會有多少勝算?
因為我才分析過他們的情形,所以當下可以肯定地回覆:根據目前實務見解,不是沒有勝算。但經常民眾會更進一步問,有幾成勝算?
這聽起來是一個很常見、很好回答的問題,但要精確回覆,卻比很多人想像的要困難許多。
舉例而言,沒辦法用統計學意義上的機率來回覆訴訟的勝算的。因為根本沒有人去統計台灣至今有多少件這類的案件,其中又有多少件勝訴、多少件敗訴(更前提的問題是,什麼叫「這類」案件)。
不過,就單一的法律問題,回答法院做出對當事人有利的判斷的「可能性」,還是辦得到的。
上面這段話,我不是說「案件」,而是用了有點拗口的說:單一的法律問題。
沒錯,另一個導致律師難以回答案件勝算的原因就是,一個案件中不會只有一個法律問題A,而是會同時有A、B、C、D、E等好幾個法律問題。
我分析回答了民眾所詢問的法律問題A,甚至進一步回答了B,但仍然有「依民眾已知的事實,或手上有的證據資料,可以推測存在的法律問題C」(只是民眾沒有意識,律師也還沒看到完整的證據資料,所以不知道C的存在),以及「依據對方或其他第三人掌握的事實或證據資料才能發現存在的法律問題D、E」,所以律師無法針對案件去作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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